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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保險行業協會(以下簡稱保險業協會)成立于2001年2月23日,是中國保險業的全國性自律組織,是自愿結成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,保險業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,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“保險公司應當加入保險行業協會。保險代理機構、保險經紀人、保險公估機構可自愿申請加入保險行業協會”。截至2024年12月31日,保險業協會共有會員349家,其中:保險集團(控股)公司13家,財產保險公司86家,人身保險公司93家,再保險公司14家,資產管理公司18家,保險中介機構71家,地方保險協會(含中介協會)43家,保險相關機構11家。
保險業協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。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。監事會是保險業協會的監督機構。保險業協會實行專職會長負責制,會長為法定代表人。保險業協會通過每年度召開理事會(常務理事會)的形式共同商討協會的工作,下設車險專業委員會、非車財產保險專業委員會、人身保險專業委員會、養老保險專業委員會、健康保險專業委員會、保險中介專業委員會、銀行保險專業委員會、保險營銷專業委員會、資金運用專業委員會、保險科技專業委員會、統計研究專業委員會、清廉文化建設與法律合規專業委員會、反保險欺詐專業委員會、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、公司治理與內審專業委員會、財會專業委員會、人力資源專業委員會、教育培訓專業委員會、團體標準專業委員會、外資保險機構專業委員會、地方協會專業委員會、鄉村振興專業委員會、聲譽風險管理專業委員會23個專業委員會,各專業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保險業協會相關部門承擔。
目前,保險業協會內設19個部門:辦公室(黨委辦公室)、紀委辦公室、人事部(黨委組織部)、財會管理部、黨委宣傳部(文化與傳播工作部)、統計研究部、保險科技工作部、資金運用服務工作部、會員服務及地方工作部、財產險工作一部、財產險工作二部、人身險工作一部、人身險工作二部、中介工作部、法律合規工作部、公司治理與財會工作部、教育培訓部、標準化建設工作部、對外聯絡工作部。
保險業協會宗旨: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、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學發展觀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(以下簡稱《保險法》),督促會員自律,維護行業利益,促進行業發展,為會員提供服務,促進市場公開、公平、公正,全面提高保險業服務社會主義經濟社會的能力。
保險業協會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和國家政策,弘揚愛國主義精神,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遵守社會道德風尚,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。
保險業協會基本職責:自律、維權、服務、交流、宣傳。
自律:督促依法合規經營,組織會員簽訂自律公約,制定自律規則,約束不正當競爭行為,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;接受監管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委托和指導,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保險業發展情況,組織制定行業發展規劃、指導意見、團體標準、業務和服務規范;開展行業信用體系建設,建立健全保險業誠信制度、保險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信息體系,探索建立行業信用評價體系;開展會員自律管理,對于違反本協會章程、自律公約、自律規則和管理制度,損害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合法權益,參與不正當競爭等致使行業利益和行業形象受損的會員,可按章程、自律公約和自律規則的有關規定采取自律性懲戒措施,涉嫌違法的可提請監管部門或其他執法部門予以處理;其他與行業自律有關的事項。
維權:參與相關決策論證,代表行業參與同行業改革發展、行業利益相關的決策論證,提出相關建議;維護行業合法權益,加強與監管部門、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他行業的聯絡溝通,爭取有利于行業發展的外部環境;維護會員合法權益,當會員合法權益受損時,受會員委托與有關方面協調溝通;指導建立行業糾紛調解機制,加強保險消費者權益協調溝通機制的構建與維護;接受和辦理監管部門、政府有關部門委托辦理的符合本協會宗旨的事項;其他與行業維權有關的事項。
服務:主動開展調查研究,及時向監管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保險市場存在的風險與問題,并提出意見和建議;協調會員之間、會員與從業人員之間的關系,調處矛盾,營造健康和諧的行業氛圍;協調會員與保險消費者、社會公眾之間的關系,維護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;健全行業培訓體系,依法依規開展從業人員培訓工作;組織會員間的業務、數據、技術和經驗交流,促進資源共享、共同發展;其他與行業服務有關的事項。
交流:建立會員間信息通聯工作機制,促進業內交流。經批準,依照相關規定創辦信息刊物、開辦網站。經政府有關部門授權,匯總保險市場信息,提供行業數據服務,實現信息共享;加強與其他相關社會組織的溝通與協調,促進行業對外交流;搭建國際交流平臺,積極參加國際保險組織,引導行業拓寬國際視野,拓展對外合作領域和空間;組織參加國際會議和業務活動,服務行業走出去,學習、借鑒國外先進技術和經驗;其他與行業交流有關的事項。
宣傳: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,整合宣傳資源,制定宣傳規劃,組織開展行業性的宣傳和咨詢活動;組織落實“守信用、擔風險、重服務、合規范”的保險行業核心價值理念,推動行業文化建設;關注保險業熱點、焦點問題,正面引導輿論宣傳;普及保險知識,利用多種載體開展保險公眾宣傳;
其他與行業宣傳有關的事項。
上述業務范圍中屬于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準的事項,依法經批準后開展。